徐汇区徐家汇街道“三源并举”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
来源:徐家汇街道    发布时间:2018-4-8

  自《徐汇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实施以来,徐家汇街道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努力推进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了“三源并举”“整体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在街道层面得到落实。

  一、加强街道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设,做好“动力源”

  在普法工作上,徐家汇街道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成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同志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共商、共议、共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疑难问题、重点事项,普法工作在街道层面有了“主心骨”。同时还就街道牵头的专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共同梳理执法依据,商定执法普法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形成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的社区治理新格局。街道党政领导还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参加各类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通过行政办公会、党工委会议、实地调研、现场指导等形式跟踪、落实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现已逐步建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明确,执法普法氛围浓厚、条件良好的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街道执法普法队伍建设,做强“能力源”

  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考验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执法态度和水平,还有其对法律的认知、法律素养、法律思维意识以及群众工作能力。基于这样的理念,街道一方面优化“存量”,对街道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普法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丰富其法律知识结构,提高执法普法能力水平。街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和交流,不仅专门请来专家、学者、律师等人员给街道干部、执法人员开展专门的培训,还组织去其他区和外街道参观学习先进经验。特别还针对业务科室所涉及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岗位等内容,多次召开交流会,充分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普法能力。平时的点滴积累,工作能力和水平最终在执法实践得到充分体现,如在对凯旋路虹桥路轻轨下近1500平方米违法搭建进行联合整治活动中,本着普法先行的理念,首先上门对涉及商户逐一进行普法宣传,并将普法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有序有理有据地开展执法普法工作,最终确保了违章建筑的顺利平稳拆除,没有发生一起商户阻拦执法,上访闹访的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另一方面,街道积极对外开放对接,引入优质“增量”。街道与百事通(法宝)深入开展合作,充分利用专业的第三方企业的力量,整合资源、深化改革、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助力整个社区面法治宣传工作的深化。

  三、加强街道执法普法基础建设,做优“合力源”

  根据《意见》坚持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信息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引领,让普法不仅有活力还有合力,营造了社区浓厚的法治氛围,为促进执法实践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信息化方面,街道着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建设工作,每日发布法宣内容及相关法治宣传活动信息,提升“法治徐家汇”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和更新,目前,已建成由12348法网、7*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法治徐家汇”公众微信号这一网络、电话、微信组成的全方位线上法律服务体系。专业化方面,积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街道层面,与北京隆安、上海创导、上海浩信3家律师事务所签约共建,成立法律顾问团,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居委层面,为辖区内29个居委会分别聘请配备了一名专业法律顾问,为居委开展社区治理、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品牌化方面,徐家汇街道“28爱法日”品牌影响力日益提升。每月28日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品牌创设以来,已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了近50余场的主题活动,并分别形成了“爱法进机关”“爱法进学校”“爱法进企业、楼宇”“爱法进工地”“爱法进军营”“爱法夏令营”等系列活动,将法治宣传和服务延伸至每一个领域,进一步拓展徐家汇爱法日品牌的影响力、宣传力及受众面。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以来,街道整体法治生态不断改善,执法与普法形成良性循环。从法律效果看,群众从被动被迫守法转变为主动自觉守法。通过事先事中的普法沟通,群众逐渐有了换位思考的法律意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不良后果,执法阻力不断减小。从社会效果看,执法普法两手抓,“苦口婆心”和“刚柔并济”不但不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反而会增加公民对于法律及其工作者的信任,促进法治社会的彻底转型。可以说,在这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了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