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教育局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18-4-23

  金山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多措并举,健全法治教育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师生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有力推进了金山区教育事业的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全面开展

  紧紧依靠“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适时研究普法各项工作,对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教等重要工作作出决策,给予指导。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按需给予保证。金山区各中小学校也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执行机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积极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教师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2017年9月,制订并下发了《2016-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金山区各中小学至2020年前,全部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法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课堂教学,发挥主渠道作用

  坚持把法治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根据小学低年级、高年级、初中、高中4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使金山区学校法治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各学校认真抓好法治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逐步建立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使法治教育成为金山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目前金山区中小学校法治课堂教育主要结合“道德与法治”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分阶段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要求金山区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安排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课,同时在学期开学和结束前两个重要时段,集中安排安全(法治)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学生守法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三、开辟第二课堂,拓展教育途径

  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在金山区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石化一小以“小小交警”体验活动和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志愿者宣传活动,提升小学生法律意识;罗星幼儿园、张堰幼儿园向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全面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张堰小学组织学生参观禁毒科普教育馆,接受“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知识教育。组织各学校20余名学生代表开展“小小法治宣传员”法治夏令营活动,通过外出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亭林中学等学校组织学生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打开学生法治视野。组织各学校开展“平安金山”法治微电影征集活动。其中华师大三附中、蒙山中学、海棠小学、金悦幼儿园等学校的作品获区政法委微电影大赛优秀奖,金山区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奖。蒙山中学等3校8名同学参加上海市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并获得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廊下中学等10所学校13名老师撰写的教案参加上海市优秀法治教案评比活动,并获得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在2017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集中印制72套宪法进公共空间宣传海报,在金山区各学校醒目处张贴,6万余名师生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

  四、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办学水平

  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及其配套制度建设。对金山区6所新开办的公办学校开展了学校章程建设辅导活动。督促金山区学校在贯彻实施《学校章程》的同时,积极开展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决策制度、教育教学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公开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师生管理制度等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和监督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校内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学校的重大问题、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经过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才决定。朱行中学、朱泾二小、石化幼稚总园等学校积极建立家长委员会,吸纳学生家长代表、社会贤达参与学校决策、民主管理,收到良好效果。坚持校务公开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把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凡与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在规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使校务公开与规范学校管理相结合,与扩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